中新社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发布消息称,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阿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阿多生于1962年1月,藏族,四川新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长期在四川甘孜任职,任甘孜州政府副州达8年之久,从2012年开始转岗国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26日通报称,阿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作风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另据最高检发布,广东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雁行作出逮捕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耿金岭作出逮捕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王共伟作出逮捕决定;广西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原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党组书记、县长余瑞军作出逮捕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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